竹园 “一站式” 学生社区场地借用制度

发布者:本科生社区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5-12-01浏览次数:10

竹园 “一站式” 学生社区场地借用制度

第一条 制度目的

为规范竹园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场地借用,满足师生的合理使用需求,最大化公共场地资源利用率。特制定本制度,明确“竹园社区场地预约”小程序的场地借用流程与使用标准,保障场地使用安全、规范,提升服务响应效率。

第二条 适用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竹园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的所有公共场地,适用于通过“竹园社区场地预约”小程序申请借用场地的所有个人或团体。具体场地清单如下:

  • 19B113学生活动室/会议室

  • 21B114自习室/活动室

  • 21106心灵驿站

  • 21107  研讨室

第三条 申请流程

申请人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,登录“竹园社区场地预约”小程序,选择目标场地、预约时间、用途及联系人信息,提交预约申请。

第四条 使用规范

  • 使用人需严格按小程序预约时间、用途使用场地,不得擅自更改使用内容或转租人。擅自转租或变更用途的,立即终止使用,取消1个月小程序预约资格;若造成场地设施损坏或不良影响,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
  • 如需调整预约信息(时间、用途),需提前1个工作日在小程序内提交修改申请,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变更;若未提前申请擅自调整,按违规处理。

  • 爱护场地内设施设备(如桌椅、投影等),禁止损坏、拆卸或私自挪动。使用前需检查设施完好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通过小程序告知管理员;使用中若因操作不当导致设施损坏,需按本制度第五条违规处理规定执行。

  • 使用过程中需保持场地整洁,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、涂抹墙面等行为。活动结束后1小时内必须将场地恢复原貌,具体要求包括:桌椅归位(按初始摆放位置排列)、垃圾清理(分类投放至园区指定垃圾桶)、设备断电(关闭所有电器电源)、关闭门窗(锁好大门、关好窗户),管理员将现场检查验收,验收合格后方可完成本次借用流程。

  • 遵守安全规定,禁止携带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场地;禁止在场地内吸烟、使用明火或违规用电(如私拉乱接电线)。若有违反,除没收危险物品外,取消本学期预约资格,并报园区管理处处理;若引发安全事故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。

  • 活动期间需做好人员管理,避免人员过度拥挤,维护活动秩序;若因人员管理不当引发冲突或意外,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

第五条 违规处理

  • 损坏设施设备的,需在3个工作日内按原价赔偿;赔偿完成后,方可恢复预约资格。情节严重的(如故意破坏、多次损坏),除赔偿外,取消其本学期内的小程序预约资格,并纳入园区场地使用黑名单,下学期经中心常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申请。

  • 未按预约时间使用的,具体违规情形及处理如下:

  • 迟到超过30分钟且未提前告知管理员的,视为违规,暂停其下次小程序预约权限(暂停期为7天)。

  • 未按时使用且未取消预约,导致场地空置超过1小时的,按“浪费场地资源”处理,暂停1个月预约资格。

  • 活动后未清理场地或未按要求恢复原貌的,暂停其下次小程序预约权限(暂停期为7天);管理员需告知具体整改要求,申请人需在24小时内完成整改,整改合格后方可解除暂停。

  • 累计3次违规(含上述各类违规情形),暂停1个月预约资格;累计5次违规,取消本学期预约资格。

  • 违规处理结果将通过小程序通知申请人,申请人若有异议,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,通过小程序提交申诉材料(含证明文件),由生活服务部及常委会共同复核,复核结果为最终处理意见。

第六条 附则

本制度由竹园学生发展互助中心常委会负责解释和修订。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,由生活服务部提出处理建议,报常委会决定。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。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,确保制度有效执行。

制定单位:竹园学生发展互助中心
制定时间:2025105



物资借用申请表

物资名称

数量

申请人

所属部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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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日期

归还日期

归还人

电话

检查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