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帮助学生健康成长成才,发挥专任教师的育人作用,加强学院本科生班主任队伍建设,根据《广东财经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》(粤财大党〔2021〕24号)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为促进有为书院社区建设及拓宽班主任接触学生渠道,更好发挥班主任育人及学业导师作用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三条 学院所有在聘班主任均需值班,班主任值班期间需到有为书院9栋106班主任工作室坐班,并且在《班主任值班台账》上签到。
第四条 班主任值班情况将作为每学年班主任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第二章 值班规定
第五条 班主任工作室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1:30、下午2:30-5:30,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不安排值班。
第六条 班主任需及时向所带班级学生公布自己的值班时间及地点,值班时段必须完成班级至少一名同学的谈话工作,并在《班主任值班台账》上做好相关记录。
第七条 班主任需严格按照排班进行值班,如需要调整值班班次的,需自行联系其它班主任进行换班,并在《班主任值班台账》上做好相关记录。
第八条 班主任值班期间需到岗坐班,无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不得在值班期间进行走访学生宿舍、检查学生课堂情况等长时间外出事项。
第三章 值班工作职责
第九条 开展理想信念教育。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,指导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、社会实践活动等,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。
第十条 全面了解学生情况。熟悉掌握负责班级的学生家庭情况、思想动态、性格特点等基本情况,全面分析学生的思想、心理、学习、生活状况,详细做好学生学习、生活、参与活动等过程记录,为班级管理工作提供依据。
第十一条 做好学业指导工作。引导有学业困难的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,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,对学业预警学生进行有效帮扶,开展面对面深度辅导,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学生学习中遇到的困难。
做好学生服务工作。做好就业、创业和考研指导,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诚信感恩教育,关心关注特殊学生群体及其日常状态。
